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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今日起,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在实施素质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创新,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培养目标,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昨日,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向记者介绍了我省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的一些思路。
尽快修订我省实施办法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杨崇龙说,新修改的义务教育法更加体现了义务教育的义务性和强制性,加重了政府的责任。对违反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处罚也比较严厉。
“原来的义务教育法虽然有两条处罚的规定,但没有一条是针对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的,所以过去大家认为《义务教育法》是软法。”杨崇龙认为,新《义务教育法》如果认真执行,还是比较刚性化的。他建议省政府尽快修订《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提请省人大审议通过,促进新《义务教育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
6举措解决重点难点
省教育厅厅长何天淳表示:我省将以新《义务教育法》为依据,采取6项措施,依法解决实施义务教育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省教育厅将积极履行好统筹规划实施全省义务教育的职责,有计划、有步骤地促进逐步实现不收学费、杂费的义务教育。
●依法制定和执行义务教育的有关国家标准。省教育厅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照云南实际,抓紧制定和执行相关标准。
●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确保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弱势群体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机制。
●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育公平。
●加强对实施义务教育的监督。我省还将抓紧做好与新《义务教育法》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等工作。
经费将纳入财政预算
省财政厅副厅长任晓珍认为:从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可以看出,国家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首先体现在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上。新《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这从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农民的利益,真正实现了义务教育由国家来办。
她表示,省财政厅将认真贯彻新《义务教育法》,切实落实好义务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 |